深圳市罗湖区梅园实验学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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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702.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项目名称:****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文件,甲乙双方于2024年8月20日签订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以下简称“原合同”)。****办公室****学校借用场地导致,办公区域有部分家具无安装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合同相关事宜达成以下补充协议条款:
1、送至现场的家具因现场不满足安装条件的货物,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指定地方安装或存放,乙方给出移交清单,甲方安装人员清点签收,货物由甲方负责妥善保管。
2、乙方已生产的家具未送达现场的,乙方自行存放保管,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保管费、管理费等;
3、乙方已送至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的家具,由甲方组织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负责人核对完毕后签字确认为准;
4、原合同内未送货及未安装的家具,场地满足安装条件后,由甲方通知乙方上门安装调试,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
5、结合以上实际情况,本项目结算方式变更为: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已送货的数量结算。
结算金额:壹佰壹拾万零肆仟叁佰肆拾肆元整(¥****344元 含税)(原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玖仟柒佰零贰元整(¥****702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学校在完成项目招标后,应上级部门要****中学分流任务,部分办公室被借用场地导致办公区域有部分家具无安装条件。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笋岗街道梨园路399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中心

地址:**市**区文锦中路1008****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667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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