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一期)保护修缮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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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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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政府旧址(一期)保护修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017号-1 ********政府旧址(一期)保护修缮项目 **** **省**市**区**乡**路216号20幢3-1116 1,645,650.00 评审总得分:84.6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政府旧址(一期)保护修缮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20日历天 杨治辉 HNWB****06015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要平、侯兵兵、肖玲玲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8,456.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珠江路升**26号商务楼1715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39****1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39****1698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18
中标通知
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一期)保护修缮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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