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投标新规下,哪些操作会让投标被判无效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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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新规下,哪些操作会让投标被判无效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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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近日有网友热议一起关于****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中标的案例。****中学2022年办公家具、课桌椅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预算239万元,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载明评审时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A公司系B****公司,A、B两公司均属于小型企业,二者决定组成联合体C投标,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定联合体C属于小型企业,并给予10%的价格扣除,中标结果公告后,联合体C中标。

****参与投标时,需全面考量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公司自身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与有效性。那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控股股东 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的股东,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大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公司的利益具有统一性,如允许其参同一标段的投标,二者很容易针对投标活动做出对整体最有利的安排、部署,势必对其他投标人构成不公平竞争。 为了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性, 《招标投标法实施例》****公司****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公司与****公司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不受此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修订)****委员会九部委令第 23号)

第三十二条第一、二款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实务建议

0 1
审查招标文件

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对“关联企业投标”的限制条款。若未明确禁止,需向招标方书面澄清,避免后续争议。

0 2
避免利益冲突

即使招标文件未禁止,****公司同时投标可能引发“串通投标”质疑(例如报价异常接近、技术方案雷同等),建议优先选择一方参与。

0 3
法律风险提示

若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即使中标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且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信用惩戒。


结语

****公司****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除非招标文件明确允许。 合规操作需以招标文件规定为核心依据,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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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热议一起关于****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中标的案例。****中学2022年办公家具、课桌椅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预算239万元,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载明评审时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A公司系B****公司,A、B两公司均属于小型企业,二者决定组成联合体C投标,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定联合体C属于小型企业,并给予10%的价格扣除,中标结果公告后,联合体C中标。

****参与投标时,需全面考量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公司自身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与有效性。那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控股股东 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的股东,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大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公司的利益具有统一性,如允许其参同一标段的投标,二者很容易针对投标活动做出对整体最有利的安排、部署,势必对其他投标人构成不公平竞争。 为了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性, 《招标投标法实施例》****公司****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公司与****公司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不受此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修订)****委员会九部委令第 23号)

第三十二条第一、二款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实务建议

0 1
审查招标文件

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对“关联企业投标”的限制条款。若未明确禁止,需向招标方书面澄清,避免后续争议。

0 2
避免利益冲突

即使招标文件未禁止,****公司同时投标可能引发“串通投标”质疑(例如报价异常接近、技术方案雷同等),建议优先选择一方参与。

0 3
法律风险提示

若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即使中标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且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信用惩戒。


结语

****公司****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除非招标文件明确允许。 合规操作需以招标文件规定为核心依据,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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