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关于鱼台县王庙镇人民政府鱼台县惠河流域中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济宁-鱼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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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编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环境局****分局关于******县惠河流域中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4-18 09: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惠河流域中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768

电子信箱:ytxhbjglk@ji.****.cn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惠河流域中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

******排灌站****排灌站

****

******公司

总占地77999.22m2,总投资3235.0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县惠河流域中段实施生态修复及水质的改善,主要包括河道基底修复工程、生态护坡工程、修复破损桥涵及改建倒翻渠工程等工程。同时,进行植物种植平台构建、岸坡植物缓冲带、水生植物种植等。

一、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砂石料加工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堆肥,不外排;项目沉淀池、隔油池为重点防渗区;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为一般防渗区;沉淀池、隔油池、固废暂存处防渗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分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三、工程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围挡、进出道路硬化、工地物料蓬盖、场地洒水降尘清扫保洁、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垃圾及时清扫等工作,减少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隔油池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储存场所,集中收集储存,交由具有危****公司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要求,集中储存、综合利用;河道清理产生的淤泥、沉淀池沉渣用于筑堤、岸坡修复;施工弃土回用于河道内部土方调整、岸坡修复;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运往****填埋场;河道清理的垃圾由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分拣后综合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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