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水利局关于聘请汾河流域(灵石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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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关于聘请汾河流域(**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水利局

关于聘请汾河流域(**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代理机构的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需聘请一家具****公司,组织开展汾河流域(**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发****公司的意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期限

2025年4月18日17:00至2025年4月23日18:00。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县财政相关规定组织办理招标手续,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委员会并确定成员、组织采购事宜、公开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招标代理服务事宜。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计费。

四、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标书代写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

五、招标要求

1.认真负责完成好招标代理全过程,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及项目清单能够严格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

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公开招标过程的各项记录并存档。

六、报名提交材料

1.****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营业资格);

2.类似业绩(以近3年相关合同协议、业主评价等为准);

3.工作计划(承担该项目代理业务的工作安排);

4.社会信誉(以网上查询和业主单位社会调查结果为准);

5.企业实力(以企业注册资本、人员构成为参照基准)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我局(**县静升新区****水利局)河道站。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并抄送相关部门。

联系人:闫国强

联系电话:0354-****811

****

2025年4月1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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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水利局关于聘请汾河流域(灵石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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