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青铜峡市城市供水工程(河西地区)取水许可决定书

审批
宁夏-吴忠-青铜峡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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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市城市供水工程(**地区)取水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日期 公开方式 所属机构 责任部门 有效性
****宁水审发〔2025〕46号2025-04-01
主动公开****水利厅
有效

准予**市城市供水工程(**地区)取水许可决定书

宁水审发〔2025〕46号

**水****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市城市供水工程(**地区)取水许可的请示》(宁青水司发〔2024〕42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市城市供水工程(**地区)取水许可,具体批准事项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以大坝、小坝、小坝**水源地为水源,利用22眼机井向**市**地区**街道、小坝镇、大坝镇、**镇、陈袁滩镇及7家分散取水户生活、规模化养殖和工业供水。工程年取水总量1321.41万立方米;其中,生活996.08万立方米,规模化养殖258.57万立方米,工业66.76万立方米。

以上批复的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其取水。

二、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水指标解决方案。本工程利用原取水许可指标解决1302.64万立方米取水量,新增18.77万立方米取水指标从**市“十四五”地下水管控指标解决。

三、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受水区城镇用水兼顾服务业用水需求,采用生活综合用水定额150升/(人﹒天),规模化养殖奶牛、肉牛、猪、羊用水定额分别为100升/(头﹒天d)、50升/(头﹒天)、40升/(头﹒天)和8升/(只﹒天d),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商品混凝土0.11立方米/立方米、大米和面粉加工0.15立方米/吨、生猪屠宰0.25立方米/头,符合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和行业规范要求。城市供水系统输水损失9%,符合自治区“四水四定”有关要求。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工程取水对生态环境、水功能区和其他用户影响轻微。工程为供水工程,本身无退水,对周边水功能区和其他用水户无影响。

五、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水**管理要求,强化机井规范化管理,严禁超许可、超范围和超计划供水;建立健全水务管理机构,完善水务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计量设施运行管理和水**保护等工作,建立取、用水管理台账,按时统计报送取用水资料,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税,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六、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水**〔2013〕408号)要求,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等技术标准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完善各级计量设施配备,确保取用水信息上传至自治区水**管理平台。

七、****公司应加强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衔接做好水源地监测井布设,强化水源地保护;做好本工程管网覆盖范围内的7家分散取水户自备井关停及证照注销工作。

八、**市应加快推进**都市圈西线**供****水厂建设,强化城市水源安全保障能力。

九、****水务局应加强属地管理,负责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取用水单位落实取水许可、节约用水、计划用水、用水统计等制度,规范取用水行为。

十、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取水工程或设施经我厅组织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你公司收到取水许可决定书后,应当尽快依法向我厅提交有关材料,按照相关流程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若取水工程的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当依法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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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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