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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文号宁水审发〔2025〕59号 | 发布日期2025-04-18 |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有效 |
********联通工程输水管道跨**渠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5〕59号
****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申****联通工程输水管道跨**渠实施方案的请示》(**水发〔2025〕11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联通工程输水管道在**渠桩号51+300处跨越渠道。
一、为确保渠道运行和防洪安全、渠堤交通畅通,管道跨越处渠道砌护加固、渠堤衔接、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等,依据《**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规发〔2021〕8号)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管理处审定。你单****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单位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具体施工时间由你****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管理处存档。
七、其它事宜由你****管理处协商解决。
****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