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第五矿12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建设单位:****第五矿
建设性质:技改(生产能力核定)
建设规模:年产原煤120万吨
建设地点:**省**市**区东和乡中和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为:2009****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晋煤重组办发〔2009〕37号文)确定为单保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后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t/a,2012年5月**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行发〔2012〕541号文)关于****第五矿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同意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矿井工业场地占地面积13.5hm2,风井场地占地面积0.60hm2。本次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一座原煤筒仓,其余主体及辅助工程均利用现有工程。根据查阅相关资料,煤矿无设计变更内容。
2013年6月12日,煤矿委托****编制完成了《****第五矿12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保护局于2016年2月16日以长县环审函〔2016〕4号“关于《****第五矿12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其进行了批复,批准开采3号煤层。******厅下发的《关于****申请其第五矿置换煤炭**有关情况汇报》及2014年10******厅下发的晋煤采划字〔2014〕0001号文件,同意扣除中南铁路压覆该矿2.5589km2,将雄山第五矿与西邻矿井******公司之间的的夹缝空白国有**调整给雄山第五矿,此次**范围划出区面积为2.5589km2,划入区面积为1.8083km2,调整后的面积为7.59km2。批准开采3号煤层,开采标高:+760—+600m,生产能力为120万t/a。
根据《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的相关内容,煤矿属于登记管理类别,煤矿于2025年3月12日在**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中进行了登记管理的填报(变更),并取得了登记回执(登记编号:****),有效期自2025年03月12日至2030年03月11日。
2025年3月31日,****第五矿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现场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公司)拟公开****第五矿12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期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