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洗鞋柜、自动食品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分包一 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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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学院**校区洗鞋柜、自动食品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分包一 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5-04-18 16:18
项目编号:XZP202****800263
项目名称:****学院**校区洗鞋柜、自动食品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分包一 二次)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学院**校区洗鞋柜、自动食品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分包一 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学院**校区洗鞋柜、自动食品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分包一 二次)
范围 ****学院**校区洗鞋柜、自动食品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分包一 二次);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4-18 09:00 至 2025-04-25 17:00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或发送邮件获取,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182****9909。售价:100元/分包,售后不退。网上获取的需将有关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邮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4-27 14:30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04-27 14:3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2室
其他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项目名称) ****学院**校区洗鞋柜、自动食品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分包一 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学院**校区洗鞋柜、自动食品售货机投放服务项目(分包一 二次)
1.3 项目内容:为满足全校学生日常生活需求,拟在**校区设置2个点位的洗鞋柜服务,**校区学生约为16000人,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分包,现针对分包一进行采购。
分包号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数量(点位)
一 ****-1 洗鞋柜投放服务 2
注: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可以参加一个或多个分包,兼投不兼中。
1.4 项目底价(管理费):分包一:0.19万元/年,谈判报价低于各分包项目底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1.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履行结束前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合同履行期限的政策发生变化或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失信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
1.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2.1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2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分包一: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即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标书代写
3、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5年04月18日起至2025年04月25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或发送邮件获取,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182****9909。售价:100元/分包,售后不退。
网上获取的需将有关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邮件。
4、响应文件份数
按照分包分开制作响应文件,各响应文件应统一胶装,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U盘,内容为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7日14点00分(**时间)
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5年04月27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2室
评审方式:现场评审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 供应商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谈判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2 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7.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
7.4 公告媒体:**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 /)。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弘景大道99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5-****85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8881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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