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区指挥室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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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
公示标题 ****侦查办案区指挥室建设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4-20 15:01:00
公示截止时间 2025-04-20 17:00:00标书代写
招标人 ****
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成交企业 成交价格
公告内容

****侦查办案区指挥室建设项目

邀请询价公告

根据《****办公厅****委员会省公共**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受****的委托,对“****侦查办案区指挥室建设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商贸有限公司、**智恒伟业****公司、****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总预算金额:小写:¥1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三、采购内容:****侦查办案区指挥室建设项目所需货物采购,并配合完**装。(具体货物清单详见附件)

四、供货时间:以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五、竞价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含业务须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注:(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登****交易中心网(http://www.****.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0日15时0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0日15时01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0日17时00分。

八、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须包含“****侦查办案区指挥室建设项目”货物采购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服务的措施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3.投标人对投标项目的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投标人在完成平台报价后须提供与采购清单内容及竞价最终价格相符的报价明细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扫描件(PDF****公司。

九、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王琪

联系电话:0937-****535

地 址:**县**路29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明燕

联系电话:139****5566

地 址:**省**市**区**街道**路28-6-1

注:投标人主动登录**市公共**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5年04月1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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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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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区指挥室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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