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水库等11座水库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市****委员会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8-500153-04-05-10867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市**区弘禹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水库、****水库、****水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库等11座水库特许经营****水库水质保障工程、****水库水质保****水库水质保障工程,本项目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为:**市******水库、****水库、****水库的水质连续两年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工程内容包括不限于利用构建载氧填料耦**下森林系统、构建MABR净化系统、构建微纳米曝气系统,同时额外采取专业水环境治理措施和必要的运维保障,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水质目标。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46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市******水库、****水库、****水库的水质连续两年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工程内容包括不限于利用构建载氧填料耦**下森林系统、构建MABR净化系统、构建微纳米曝气系统,同时额外采取专业水环境治理措施和必要的运维保障,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水质目标,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中标人需自行采取其他补充措施。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个月,其中构建载氧填料耦**下森林系统、构建MABR净化系统、构建微纳米曝气系统等设备安装工期为6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水环境治理和运维保障服务期为24 个月(含缺陷责任期)。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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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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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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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51****2220 | 联系电话: | 023-****5531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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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等11座水库特许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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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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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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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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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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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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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0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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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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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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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329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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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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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昌州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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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1********0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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