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苑项目安置房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计服务中选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佳苑项目安置房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本次比选的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5年4月18日
评审地点:**市郑东新区**路31****广场B座五楼评标室4
二、中选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选候选人:****
应答报价:1.基本服务费为送审**工程费的1.10‰;2.审减费为审减额的2.50%
服务期限:咨询人自接到委托人的资料之日起开始实施,30个日历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初稿,提交委托人和监督人认定后,在5个日历天内出具正式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定稿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委托人及监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王海华
第二中选候选人:中发****公司
应答报价:1.基本服务费为送审**工程费的1.14‰;2.审减费为审减额的3.04%
服务期限:咨询人自接到委托人的资料之日起开始实施,30个日历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初稿,提交委托人和监督人认定后,在5个日历天内出具正式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定稿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委托人及监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韩俊岭
第三中选候选人:****公司
应答报价:1.基本服务费为送审**工程费的1.13‰;2.审减费为审减额的2.53%
服务期限:咨询人自接到委托人的资料之日起开始实施,30个日历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初稿,提交委托人和监督人认定后,在5个日历天内出具正式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定稿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委托人及监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李志强
三、公示期及相关事项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选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在《****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郑东新区九如路**壹号院3号楼B座
联 系 人:饶先生 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0273
代理机构:****
地址:****原区华山路220号芝麻街公园里D区16栋
联系人:张先生 赵女士
电话:0371-****6090 135****1953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