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为持续推进**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全面完成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遴选办法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收集处理**县域内畜禽粪污并提供还田服务的涉农企业、专业**社、家庭农场及利用**县域内畜禽粪污加工生产商品有机肥并就地还田的有机肥生产企业。畜牧养殖主体不得作为遴选对象。
二、遴选对象的条件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遴选对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还田能力,设施装备基础较好。
2.遴选对象在**县注册成立1周年以上。
3.服从试点工作监督管理,自愿参加相关技术培训,接受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试点平台系统对粪肥来源与数量、收集处理方式、应用区域与主体、应用作物与数量、补贴管理、还田效果等全程监管与追溯。
(二)粪污腐熟直接还田服务主体的条件要求
1.具备粪污收集、堆沤腐熟所需的机械设备,粪肥抛撒还田车辆1辆及以上。
2.具备粪污堆沤腐熟场地许可。
3.与县域内养殖主体签订长期有效的粪污收集协议,且养殖主体运营正常、养殖规模与粪污收集协议匹配,粪污**稳定。
4.社会化服务还田面积达到粪肥堆制数量60%以上。
5.在推动当地产业发展、乡村**工作中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效显著的优先。
(三)有机肥生产经营企业的条件要求
1.具备商品有机肥生产经营资格。
2.具备有机肥生产能力,生产经营正常。
3.与县域内养殖主体签订长期有效的粪污收集协议,且养殖主体运营正常、养殖规模与粪污收集协议匹配,粪污**稳定。
三、遴选及实施
(一)申报推荐
符合上述条件的遴选对象自愿申报,经乡镇农****服务中心****中心)初审、乡镇政府核定确认并签字盖章后上报。
(二)材料报送
2025年4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申报表》;
2.《**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承诺书》;
3.遴选对象为法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机肥生产企业同时要提供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
4.遴选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杨永军,邮箱:****@163.com,电话:0558-****679。
(三)遴选评估
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办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审查申报材料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遴选粪肥收集处理还田服务主体。
(四)结果公示
遴选拟定的粪肥收集处理还****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签定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7天内与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单位签定实施协议,开展粪污收集处理和还田服务,****农业农村局及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
(六)奖补验收
**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对享受奖补的粪肥还田服务主体实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的,方可享受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奖补。****政府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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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附件:
1.**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申报表
2.**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粪肥还田服务主体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