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镇宁自治县北部片区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镇宁自治县北部片区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
项目名称:**省镇宁自治县北部片区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北片区。
项目规模及内容:镇宁自治县北部片区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包含扁担山镇三甲村大寨组崩塌、****社区蔡冲组崩塌、豆角村豆角组崩塌、丁旗街道官寨村官寨组崩塌、**村小湾组崩塌、**村马简一组崩塌、白马湖街道幸福村大木山组崩塌。
服务期:180个日历天。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其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
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
备注: 以上资料开标时须提供①-④项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复印 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①-④项资料的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开标 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填写参与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4.2招标文件每套获取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获取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该项目采用纸质现场开评标。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异议与投诉及其他
联系人:**伦 (电话 135****1109)。
其 他:无。
踏勘要求:招标单位不组织踏勘,参与投标单位自行踏勘,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9、投标保证金额及项目招标代理费:
(1)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00 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7:00 之前。(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5****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帐号:236********011****4434。(6)按照《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承诺函形式代替保证金,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 以企业名义出具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一经提交,则具有与投标保证金和金融保函(证)同等效力。投标人若违约将按期支付招标文件载明的等额投标保证金,违反承诺的由各行业监督部门及时将违反承诺的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县自然**局 |
招标代理机: |
**** |
| 地址: |
****政府便民服务大楼6层 |
地址: |
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
| 邮编: |
561200 |
邮编: |
561200 |
| 联系人: |
**伦 |
项目组联系: |
王正雄 李 骏 王 萍 |
| 手机号码: |
135****1109 |
手机号码: |
135****4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