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绘剧展童趣﹒书香润童心”绘本剧系列活动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绘剧展童趣﹒书香润童心”绘本剧系列活动外包活动 |
10 |
48000.00 |
场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由采购人安排具体开展活动时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应填“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芗****北路**里小区17幢底层2号****。
方式:电话或现场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芗****北路**里小区17幢底层2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芗****北路41号**里新村17幢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镇顺和路1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6-****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芗****北路41号**里新村17幢2号
联系方式:陈宣霖、0596-****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宣霖
电 话: 059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