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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4-18
| 项目名称 | **县粮食种植生产加工一体化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沿河土****工业园区 A 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3169.4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税红福 |
| 联系人 | 黄伟伟 | 联系电话 | 188****3402 |
| 项目投资(万元) | 6317.70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8-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次项目建设****加工厂区建设和粮****基地建设。大米加工区:总用地面积13169.42平方米(约19.75亩),总建筑面积6376.00平方米,其中:稻谷仓库1090平方米,****工厂房1312平方米,稻壳仓库781平方米,大米成品库1312平方米,综合楼1716平方米,工具间105平方米,门卫室1(主入口)46平方米,门卫室2(次入口)14平方米;以及安装主体工程、装修主体工程、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室外工程硬化及附属、设备购置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基地:建设2000亩规模****基地。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易产生扬尘物质采取密闭、覆盖处理措施后通过协调地方环境保护单位,加强检测,使施工设备产生的废气排放至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对场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设置临时化粪池和滤网措施后通过经处理后排放至城市污水处理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对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采取设置沉砂池和沉淀池处理措施后通过生产废水首先经沉砂池预处理,上清液部分导入沉淀池经继续分离可沉降悬浮固体排放至可用于施工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对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处理场进行处置。对进出工地装载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车辆实行限高并按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作业,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散落。对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将其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倾倒。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避免由于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并应尽可能禁止夜间施工。当经建设部门确认必须在晚上施工时,应在工程开工5****环保局与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沿河县总体规划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施工建设。建设单位应完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生态环境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管理措施,监督施工单位规范施工。施工单位应设计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顺序,尽可能少使用临时用地和避免土石方工程在雨季施工;在雨季施工时,应在施工区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和采取拦挡措施,使地表径流安全的排出,减少水土流失的影响;临时用地使用后应及时恢复地表植被,争取把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 ||
| 承诺:**** 税红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税红福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