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颜厝π入马崎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部分线段缆化土建部分(西环城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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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颜厝π****电站110kV线路工程部分线段缆化土建部分(西环城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琥珀-颜厝π****电站110kV线路工程部分线段缆化土建部分(西环城路)工程已由****开发区****审批局以漳高审立[2024]60号文和漳高审立[2024]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西环城路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电力排管,路径全长约700m。管道起自西环城路与圆山大道交叉口东北侧的已建110kV电力排管,沿西环城路东侧绿化带往南,下穿现状圆山大道,沿西环城路东侧绿化带向南,敷设至后山支流末端南侧的拟建110kV架空线路铁塔。由电力排管以及配套的工井等附属设施、以及破除恢复部分现状道路、绿地、管线组成,不含后期电缆及电缆安装材料和铺设等费用。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电力工井、电力排管、破除与恢复现状设施、照明排水工程等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琥珀-颜厝π****电站110kV线路工程部分线段缆化土建部分(西环城路)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设部{建市[2014]159 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机电工程:一般工业、民用、公****电站工程规模电压10kv,且容量<1600kvA”、“电力工程:送变电的110千伏以下电缆工程”均属于小型工程,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490(含暂列金额35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根据建市[2017]241 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9日00:00:00至2025年5月13 日 09:30:00通过****交易中心(网址:https://gcjy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K值取 6.00%~10.00%(含6.00%,不含10.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5月13日 09: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转帐或电汇(仅限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使用此方式),或电子保函,或**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标书代写2025年5月13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标书代写****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高新区,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020,传真:/

联系人:姚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芗**胜利东路**大厦50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0596-****609,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张女士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cn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开发区****发展局

地址:国道 324 线**高新区九湖镇庵兜村荔枝****发展局

联系电话:0596-****580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区水仙大街 100 ****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029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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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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