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小型医疗机构安全督查服务内容:
1.根据**市卫健局的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建立与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对****辖区81****医疗机构进行每月“26号”安全生产检查日(至少1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措施指导,并形成隐患台账,为甲方收集、整理整改后档案(整改汇总表);
3.对辖区81****医疗机构进行安全指导并共同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规程及内页材料的补充完善;
4.若有**市卫健局指定任务须指导并共同完成;
5.安全教育培训至少1次/季度;
6.综合(火灾)应急演练或其他应急演练至少1次/半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提供的资质材料:项目参数及报价、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法人证、税务登记证、厂家授权代理书、厂家及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商的代理人授权书及身份证、非法人代表参与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函及双方身份证等。所提交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提供超过有效期的证照无效。
3、投****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项目检查人员:安全工程师或**市应急局安全专家组成员
三、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
四、招标方式:报名三家及以上为公开招标,供应商一次报价;如报名不足三家,转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二次报价;报名只有一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五、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或综合性价比最高优选。标书代写
六、资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4月25日17:00止
七、资料报送地点:********办公室
八、谈价时间: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谢女士
十、联系电话:153****3270
十一、监督: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0595-****2310
十二、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