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标时间:2025-04-22 10:00:00标书代写
**县潮河下游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劳务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县大阁镇撒袋沟门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迪 183****5874
二、代理机构全称:****
代理机构地址:丰**县社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艳 157****2220
三、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水环境治理措施包括:生态缓冲带左右岸62.809万平方米,水生态系统构建17.163万平方米,生态护岸21.44千米,生态过滤坝17座。本项目实施是为选取劳务施工部分**企业 。项目所有原材料均由采购单位提供。结合本工程特点以及不可分割性,将本项目划分为18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因该项目施工工期紧迫,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兼投不兼中。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桩号 |
最高限价(元) |
| 1 |
县城1标段 |
K0+000-K0+900(1#、2#) |
289000 |
| 2 |
县城2标段 |
K0+900-k2+300(3#、4#) |
756000 |
| 3 |
县城3标段 |
K2+300-k3+100 |
224000 |
| 4 |
县城4标段 |
K3+100-k4+700 |
259000 |
| 5 |
县城5标段 |
K4+700-k5+100 |
383000 |
| 6 |
县城6标段 |
K5+100-k5+800 |
709000 |
| 7 |
县城7标段 |
K11+500-K20+000(5#、6#、7#) |
****000 |
| 8 |
将军营1标段 |
K29+400-k34+300 |
****000 |
| 9 |
胡麻营1标段 |
K43+200-K48+600(8#) |
370000 |
| 10 |
胡麻营2标段 |
K48+600-K50+000(9#) |
813000 |
| 11 |
胡麻营3标段 |
K50+000-K51+200 |
775000 |
| 12 |
**嘴1标段 |
K56+000-K56+600(10#) |
142000 |
| 13 |
**嘴2标段 |
K56+600-K+300(11# 12# 13#) |
371000 |
| 14 |
**镇1标段 |
K68+400-K69+700 |
912000 |
| 15 |
**镇2标段 |
K69+700-K74+300 |
697000 |
| 16 |
**镇3标段 |
K74+300-K74+700(14#、15#) |
784000 |
| 17 |
**镇4标段 |
K74+700-K77+700(16#)(117#) |
****000 |
| 18 |
**镇5标段 |
K34+300-k42+000、K77+700-K79+700 |
****000 |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经营范围具有劳务分包业务。
2、根据招标谈判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谈判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标书代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投标企业具体要求:
1、报名企业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公司及相关主管部门按期上报施工进度。
2、 中标企业需自行协调施工进出场道路,保证运输车辆畅通。施工企业自行指定堆放材料地点,因施工原因造成道路损坏的,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3、 报名企业用工优先选择本地脱贫户、本地工人。雇佣****公司,经我公司备案批准后方可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4、 报名企业用工需建立实名制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5、 中标企业须为工人购买相关保险,如在施工过程出现任何意外,由施工方自承担。
6、 实工过程中应建立影像资料档案,留存好相应工序环节影像资料内容,****指挥部。
7、 各施工环节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8、 工程量计算:以验收时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9、 资金拨付时,各施工企业应按实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期审查日期: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0日15点前。
谈判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10:00(不再另行通知)。
2、有意向的供应商需要到****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获取谈判文件,准备相关事宜。
3、供应商如未在代理机购报名的,没有资格参加。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10:00前(**时间)
八、谈判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10:00时(**时间)
开标地点:**********社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履约保证金
1、采购单位和中选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2、中选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缴纳金额为中标合同价 50 %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基本账户转账)到****指定账户,未按照约定时间缴纳保证金的企业,不予签订合同。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经双方协商后分批返还。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公司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