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金周路TOD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招标代理成交候选人公示 |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区金周路TOD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招标代理 | ||||
| 采购人 | ****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0542 | ||
| 开标地点 | ****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 | ||||
| 公示期 | 2025年4月18日-21日 | 响应最高限价 | 71661.22元(含税) | ||
| 中选候选人及排序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元) | 经评审的响应报价(元) | 综合评估得分 | |
| 第一名 | **惠****公司 | 不含税:68,252.43元, | 不含税:68,252.43元, | / | |
| 第二名 | ******公司 | 不含税66,981.13元, | 不含税66,981.13元, | / | |
| 其他响应申请人(除中选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响应申请人名称 | 否决询价申请条款(询价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询价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 **市****公司 | 根据询价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6.2条“报价唯一”的要求,响应人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需包括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及税金。**市****公司的报价文件与系统填报价格不一致,违反了“报价唯一”的规定,其报价无效,视为废标。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 监督部门名称 | ****中心 | 联系电话:028-****0542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