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1”:农贸市场1层和负1层,建筑面积4399.49㎡。
(二)“标的2”:农贸市场2层,建筑面积2098.61㎡。
有承租意向的主体,可自行到现场查看。
(一)承租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
1. 具有合法资质的;
2. 从事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的;
3. 诚信合法经营,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具有下列情况的,不能参加申请承租:
1. 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2. 企业法人违法犯罪的;
3.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食品经营的。
(二)承租要求
1. 自行根据需要进行装修以及相关设备采购,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 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仅限承租人使用,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转租、抵押、担保以及使用权转让、入股、融资等。
3. 承租人需自行承担市场经营风险,出租方不承诺最低收益或客流量;
4. “标的1”只能从事商业综合体经营服务活动,并设置邮政EMS快递件、寄件服务功能;“标的2”只能从事“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活动;
5.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一)承租价款
1. 承租底价:一层和负一层合并出租,年租金报价底价不得低于40万元/年,二层单独出租,年租金报价低价不低于12万元/年。
2. 租金涨幅:招租年限为10年,以最终报价为租金,前二年租金按竞得价格执行,第三年至第五年,每三年在上一轮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同理第六年至第八年在上一轮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第九年至第十年分别在上一轮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如租赁费用标准与上级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政策为准)。
3. 计租时间:以出租方通知“标的”达到装修的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之日起,顺延90天为计租时间。
(二)承租保证金
1. 承租保证金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采用线上交纳,意向承租人须从账户转账或以电汇方式转入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高桥支行,账号:750********33012),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报名承租人名称须一致。
2. 承租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12:00前;交纳时间截止后转入指定账户的,视为交纳保证金,能参与此次招租交易。标书代写
3. 承租竞得人的保证金转作租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三)付款要求。租金以年为单位先付后用。
(一)资料提交
采取线下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组织机构复印件;
2.诚信资证材料;
承租企业报名后,免费领取《****农贸市场招租文件》。
(二)报名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1.时间:2025年4月21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址:**县翠华镇南片区26号水务局(**县南方电网正对面30米,原保健院办公楼一楼)。
3.联系方式:0870-****236
138****5902
(一)资格审查:2025年4月27日上午09:00—12:00开始资格审查。
(二)招租方式:本次招租按照综合评分最高得分确定最后承租竞得人。
(一)招租时间。“标的1”2025年4月28日上午09:00—12:00;“标的2”2025年4月28日下午14:30—17:30。
承租人按租赁文件要求携带投租资料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招租活动。
(二)招租地点。**县翠华镇南片区26号水务局(**县南方电网正对面30米,原保健院办公楼一楼,****中心)。
确定承租竞得人后,出租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需承担法律责任;若承租竞得人竞得后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与因拒签成交确认书重新进行的招租活动。
承租竞得人自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7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人磋商、签订书面合同。若承租竞得人不响应本招租公告明确事项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其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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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