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廉洁微视频创作拍摄项目公开比选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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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夯实崇尚廉洁根基。****(以下简称“****”)拟拍摄关于廉洁专题的文化宣传影视作品,需选聘供应商完成作品的摄制工作。现诚****公司参与本次比选。

一、项目背景

(一)以“守规矩 正风气”为主题,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通过微电影、微动漫、创意短片等短视频形式,创作廉洁微视频1个。

(二)以“廉话万家传”家庭家教家风为主题,用小故事讲述大道理,充分展示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创作廉洁微视频2个。

综上,拍摄机构需提供3个廉洁微视频创作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度廉洁微视频创作拍摄项目

2.履约地点:**省**市。

3.基本概况: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服务内容:

(一)“守规矩 正风气”主题创作廉洁微视频一个,

(二)“廉话万家传”家庭家教家风主题创作廉洁微视频两个。详情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条款及商务要求”

6.履约期限: 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前期调研、剧本制作、视频拍摄、后期剪辑包装等所有流程,直至最终效果呈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如供应商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请于 2025年4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23日23时59分前,通过**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下载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得转让),通过**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缴纳;

特别说明:**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为本项目指定发布媒介,并代收报名费,本次采购工作****总体实施,后期报名费发票开具方为****,票据种类为电子普通发票。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南丝绸路12****基地7楼]本项目会议室。标书代写

六、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05666.67元。(超过此限价则投标无效)

七、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购买比选文件但未下载比选文件,**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提示“未响应”的,采购人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2.不同供应商从同一供应商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 地址)购买比选文件、下载比选文件的,**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预警,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供应商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3.**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预警“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属于限制招投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4.同一经办人(或同一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联系方式一致等异常情况之一的,**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预警,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供应商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99****0520

邮 箱: ****@163.com

邮 编:644000

地 址:**省**市**区南丝绸路12****基地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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