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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仲土挂告 [2025] 008号 | 挂牌编号:惠仲土(用地)挂[2025]008号 | |
| 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10时00分 | |
| 1363 | 竞买保证金(万元):273 | |
| 1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 | |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16231 | |
| 无底价 | 最高报价:1363.000000 万元 | |
| **** | 国土证号:||
| 2025/4/18 10:00:00 | ||
| **** | 成交价:1363 万元 | |
| ZKD-010-29-03 | 建筑系数:≥40 |
| **潼湖生态智慧区**片区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16231 |
| 工业用地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25970≤S≤40578 |
| 50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 1.6≤R≤2.5 | 建筑密度(%):|
| 10≤绿地率≤20 | 开发程度:
| (一)宗地总面积:16231㎡(其中使用权面积为16231㎡)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273万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有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三)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四)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五)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管理委员****管理局****公司,****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六)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时,提交******开发区****统计局出具的与该宗地产业类型一致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文件,并同步与惠****管理委员会签订《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 (七)项目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集约用地指标或者非优先发展产业的,用地单位必须按《出让合同》及《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的约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缴交违约金等,如果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补缴土地出让金由****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估价期日应以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受理补缴地价申请时点为准;由惠****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竞得人履行《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的后续监管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