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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5)都法委鉴字第61号
我院在审理原告中国长城****公司****公司诉被告******公司、贺福兰、申建国、申婕、贺红、罗玲、都****公司、孙永梅、贺俊淞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权纠纷一案中,需对案涉2020年12月30日签订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无限连带保证担保承诺书、2021年1月7日利息分期偿还协议书,以上四份证据中涉及“贺红”的个人签名和捺印(指纹)是否为贺红本人笔迹及捺印进行鉴定。
具备相关鉴定(评估)资质****人民法院审核备案的鉴定(评估)中介机构,请于2025年4月23日18****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提交对该案的报名申请,2025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后,本院将对通过审核的中介机构,采用随机摇号方式选择确定鉴定(评估)机构。相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摇号过程或到我院外委办(老楼312室)参与查看摇号过程。
咨询电话:0854-****189、177****6336陆龙雨 /梁运航法官
0854—****217外委办 监督电话:0854—****212政治部
********办公室
二0二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