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蜈支洲岛景区管网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三亚-海棠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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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拟对蜈支洲岛景区管网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蜈支洲岛景区管网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海****人民政府办公楼B****中心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邮编:572013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蜈支洲岛景区管网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区蜈支洲岛景区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植草沟及盖板沟939m,**DN200~DN600雨水管185m,拆除更换现状DN200~DN400雨水管道35m,**雨水盖板沟40m,拆除**雨水检查井17座;雨水排口改造三处,**DN1000排出口管道110m;****花园9个,总计面积5945m2;**DN200~DN300重力流污水管道1.71km,**DN90~DN200污水压力管道1.04km,拆除更换现状DN300污水管道44m,拆除**污水检查井6座;**一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1500m3/d;**、改****泵站共4座;**中水及消防管网系统3.98km;**两条道路,长度分别为36.072m和9.296m。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1、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中或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蜈支洲岛上现有的卫生间,****处理站处理。运营期:蜈支洲岛景区游客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进入再生水系统和消防系统,回用于景观绿化浇洒,同时作为消防水水源。2、废气:施工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处理,设立施工围挡,减少扬尘产生量,车辆和机械设备保养良好并使用高品质燃料。运营期:厂区内进行除臭的主要构筑物有格栅间、调节池、预处理间、污泥脱水机房,除臭采用离子除臭法+活性炭除臭法,臭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噪声:施工期: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厂房隔音,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成分为碎石、水泥、非金属等。其中砂土、石块、水泥等可用于填路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收集后运往市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物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污泥采用低温干化工艺处理后大全部回用于绿化种植土。格栅渣、沉砂、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设置危废间,维修废机油、废药物、药品暂存于危废间,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处理站、****泵站、雨污水管网、海绵系统及中水管网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产业““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节约综合利用”中“3、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不在目录中限制类、限制类已列的条目中,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
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清洁生产水平: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项目运营期废水不外排,项目不涉及大气污染物SO2、NOx排放总量。故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离子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限值要求;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最严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岛内绿化,不外排;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标准值;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市2023年全年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CO、O3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氨、硫化氢现状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中附录D标准限值。各监测点位噪声环境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相应标准限值。
环境风险控制: 1.结合化验数据及时掌握生物反应池的工艺控制指标,观察活性污泥的生物相,及时调整运行工况; 2.设备检修分批进行,主要建筑的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 3.关键设备一备一用,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 4.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严格控制各处理单元工艺参数,配备流量、水质自动分析监控仪器,定期取样测量,及时调整设备; 6.主要操作人员上岗前严格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7.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的监测工作,建议设置事故池,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严禁外排; 8.排放口设置切断控制阀门,一旦出现事故时立即关闭阀门; 9.污泥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运输路线避开人群密集点和保护区; 10.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公众参与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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