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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修改〈**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政府令第12号)和《关于印发〈**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规定,住保中心****、民政、人社、自然**和城乡建设、医保、税务、汉江国投等相关部门分批次对申请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审核,初步认定第二批340户申请家庭通过复审(房屋征收结果暂时除外),基本符合本市现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现将复审合格的340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举报。期间,我们将继续对上述家庭名下房屋征收情况进行查询,进一步确认上述家庭是否符合我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一经核实以上340户申请家庭中因房屋征收情况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或经举报调查属实的,立即予以取消分配资格,不进入摇号库名单。
举报地址:紫贞公园路1****中心 邮编:441003,举报电话:0710-****357
附件:2025年第二批340户中心**以内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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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