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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办学规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4〕20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研究,拟同意**县****学校有限公司增设培训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拟同意**县****学校有限公司增设人工智能训练师(初级)培训项目,其余培训项目不变。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若有异议,请及时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县人社局 073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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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