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标书代写
拍卖时间:2025-05-22 10:0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21日
****政府文件(安政文〔2025〕74号)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市****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 名称 |
位置 |
剩余土方量 |
处置期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每次增价幅度 |
备注 |
| **市****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 |
****166°方向,直线距离约36km处,行政区划隶属**市湾坞镇管辖。概略地理坐标:东经119°44′4″,北纬26°46′59″。调查区南西侧紧邻县道X956(湾白线),至沈海高速(G15****收费站由湾白线公路连接,公路里程约7km,交通便利。 |
剩余土石方量约39.64万m3。 |
合同约定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土地平整 |
400万元 |
400万元 |
20万元及20万元的整数倍 |
可加工生产达标的建筑用石料和机制砂,不得生产饰面石材。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国法人企业,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厅列入“黑名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三、本次土石方处置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设拍卖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以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21日前到****索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可提出书面申请。本次土石方处置权竞买保证金须于2025年5月21日17时前****银行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将在2025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土石方处置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5月22日上午10时****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举行。标书代写
六、本次拍卖土石方处置权的竞买人必须达到3人以上(含3人),若不足3人,该处置权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七、其他事项
1.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出让平整地块的现状及外部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2.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局签订《**市****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中标人)资格,不退还竞买保证金,本标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出让。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
3.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可在**市注册****公司,作为土石方处置的经营责任主体。
4.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场地平整方案、****机关批准的爆破方案,并与相关权利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局组织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始施工。
八、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九、联系地址:**市**南路5号、 **市冠后路华联园4号楼4B201-1号、
联系电话:0593-****525(郑先生)、0593-****588(林女士)
展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21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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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