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液化气综合仓储气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17****环境局**分局关于液化气
综合仓储气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液化气综合仓储气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856
通讯地址:**县**镇那囡路48号
邮 编:666300
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液化气综合仓储气库建设项目 | ****小组 | **** | ******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508 ㎡,本项目仅使用地块西北侧的一期用地,用地面积3905.28㎡,主要建设液化气综合仓库、值班室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 | 施工期环保措施: 1、大气:施工现场设置围挡,不低于2.5m的围挡墙,加强施工区的管理,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开挖土方应集 中堆放,采用防尘布遮盖。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减少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或运走,减少粉尘影响时间。 2、水:在施工场地设置1座5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养护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废水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 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综合仓储气库的无组织废气石油气(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4.0(mg/m3)。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限值。 2、废水:本项目钢瓶不在厂区检验和冲洗,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围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项目运营期项目厂界北、南、西侧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东侧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SW64,900-099-S64)、化粪池污泥(SW64,900-002-S64),无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固废处置率达100%,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活垃圾经垃圾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环境局**分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