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水利局关于福建省古田县绿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古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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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县****公司取水许可的批复
2025-04-21 09:58


**省**县****公司:

你公司报送《**省**县****公司绿林矿泉水生产项目水**论证表(B)(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建设项目水**论证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论证表》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省**县****公司绿林矿泉水生产项目位于**县**镇中院村,现持有的取水许可证年许可取水量为0.3万m3,证号D350922G2021-0033,水源类型为地下水(矿泉水)。现有自动化18.9L/桶的桶装水生产线一条,生产能力300桶/小时。为应对市场预期发展,建设单位利用现有生产线将年生产矿泉水规模扩大,计划年产矿泉水6100立方米。需扩大取水规模,故重新进行取水许可申请。

二、总体意见

1、基本同意《报告表》提出的结论和建议。

2、基本同意取水口位于**省**县**镇中院村(东经118°45′20.738″,北纬26°47′14.210″),取用天然自流泉,通过在泉眼处埋设一条dn50的PVC管引流至下游约1600m处的贮水池(容积约3m3),再从贮水池埋设一条DN20的PVC管道(长约200m****水厂进行生产。

3、基本同意本项目年取水量0.877万m3/年,取水类型为地下水(矿泉水),用水保证率95%,水量水质符合要求。

4、基本同意项目退水方案,废水量为0.218万立方米/年,项目区废水经隐化池+SBR工艺处理后排入下洋溪。

5、基本同意节水评价内容。

三、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请在取水口或者输水总管上安装取水计量监测设施,加强计量系统的校核和管护,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准确计量,上述要求是取水验收的重要内容。

2、取水设施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规定直接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核发,经验收合格的,核发取水许可证。

3、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4、本项目若出现水源类型或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标的、取水方式等重大变更,应按相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论证,重新办理取水申请手续。

5、本项目正式运行后,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并按批准的取水计划取水。认真做好取用水等统计工作,配**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缴纳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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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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