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厅关于规范开展 2024 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开展2024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对**市补贴性项目制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切实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质量,经研究对**省辖区内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参与补贴性项目制职业技能评价业务情况开展遴选,现就有关遴选内容进行公告。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评价质量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当年可出、次年可进”的管理模式,采取资料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
二、遴选对象
******保障厅公布的在**省辖区内成立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包含: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用人单位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章制度,设有负责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含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等)及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等。
(二)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 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备完善的评价质量管控措施,积极接****保障部门的监管。
(四)2024年已在**市内开展评价的评价机构,将对其2024年度评价工作进行评估和专项检查情况为依据,若出现报名资格审核批量违规、考试组织不严谨、大面积作弊、乱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再纳入2025年**市补贴性项目职业培训评价机构遴选范围。
四、遴选方法及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评价机构于2025年4月27日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及PDF电子版材料到********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1.**市内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提交材料如下:
(1)2025年**市“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评价机构遴选申报表(附件1);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信用报告;
(3)本机构职业技能评价工作情况报告(含题库建设情况,本机构每个备案评价职业(工种)试卷不少于5套);
(4)**市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承诺书(附件2)。
2.**市外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提交材料如下:
(1)2025年**市“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评价机构遴选申报表(附件1);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本机构职业技能评价工作情况报告(含题库建设情况,本机构每个备案评价职业(工种)试卷不少于5套);
(4)考评人员、命题人员、内部质量督导员、工作人员、专家团队等名单及技能水平证明材料(考评员、督导员需提供培训合格证、聘用协议、证卡、等级证书或职称证等);
(5)2024年度培训评价经历及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
(6)场地设施设备等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场地所有权属证明复印件或1年以上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固定资产清单、2024年度经外部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全套财务报表等);
(7)评价工作制度(含岗位责任制度、评价工作制度(报名、收费、考核评价、办证等)、质量管控措施、档案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制度、考评人员管理制度、考务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8)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二)组织评审。********小组和专家组对提交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总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不得入选。
(三)公告公示。入选的评价机构将在“****”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评价机构可在**市范围内开展规定项目内的补贴性项目制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并自觉接受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相关事项
(一)在**市辖区内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前,需提前7天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职业技能评价计划申报表》(见附件3)并上传至**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平台。
(二)在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由当****保障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在**市辖区内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将3年内不得参与**市评价机构的公开遴选,并将相关情况书面上报******保障厅,建议取消其技能人才评价资格。
(三)根据**市职业培训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还需增加认定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小组确认后,另行选取。
(四)本次遴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唐庆书 0874-****599
顾渠滨 0874-****369
电 子 邮 箱:****@qq.com
附件:1.2025年**市“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评价机构遴选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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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