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双合镇卫生院中医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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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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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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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中医馆设备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形式采购,潜在投标人应在****(地址:**市双合镇府前路2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8日10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医馆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招标

预算金额:444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频治疗仪和磁振热治疗仪采购):

合同包1预算金额: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中频治疗仪

2台

详见招标文件

11500.00

11500.00

1-2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磁振热治疗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18500.00

18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包2(红外线治疗仪和电针治疗仪采购):

合同包2预算金额:144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医疗设备

红外线治疗仪

10台

详见招标文件

9500.00

9500.00

2-2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电针治疗仪

5台

详见招标文件

4950.00

49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频治疗仪和磁振热治疗仪采购)、合同包2(红外线治疗仪和电针治疗仪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投标的)。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投标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所投报的医疗器械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当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报的医疗器械若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当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标书代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14:00至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市双合镇府前路23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4月28日10时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地址:**市双合镇府前路2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中频治疗仪、磁振热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电针治疗仪,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且报价最低者为有效供应商。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自然人投标的);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

4、总公司(总所****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若分支机构投标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将前4项的复印件和第5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4项的复印件和第5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三)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2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相关政策。(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双合镇府前路23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750-****129

****

2025年4月2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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