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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边城茶峒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边城茶峒景区建设工程总承包**投标有效期的公告
各投标人:
**县边城茶峒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边城茶峒景区建设工程总承包已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9:00时(**时间)在湘****交易中心举行了开标、评标活动,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现因本项目处于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认定问题处理阶段,需要**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天(日历天)”。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3.2条规定:“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的有效期,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请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按本函要求,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回复是否同意**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回复函(格式详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q.com邮箱,2025年4月21日24:00(**时间)前未回复的视同同意**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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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县边城茶峒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边城茶峒景区建设工程总承包投标有效期**回复函
致:****
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不同意)**县边城茶峒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边城茶峒景区建设工程总承包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天(日历天)”的要求。
□我公司同意**投标有效期,并相应**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且不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
□我公司拒绝**投标有效期,投标失效,请退回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