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食品部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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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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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5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食品部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 ****开发区信达路100号 投标总价:166000(元) 92.79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食品部分)项目 2025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食品部分)项目 拟对全地区174批次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掌握潜在的风险隐患,为日常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要求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抽样检验,按时报送抽检数据,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抽检任务及数据报送工作。 检测结果(报告)提交:按照规定时限(一般自样品收到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并汇总样品抽样和检验结果信息。 检验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没有判定依据的应出具检测数值等。检验项目: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全项目检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实行供应商与检验人负责制。供应商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的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抽检任务及数据报送工作。(具体以签约合同为准) 服务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从严):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玲,李金秋,刘长贵,张发熙,阿布来提﹒塞买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31号),执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亚贝希路与克孜勒都维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系方式:0998-****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开发区**路浦东街三号

联系方式:181****2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原

电 话:181****2292

2025年03月27日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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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1
中标通知
2025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食品部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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