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4-21】
原招标公告内容第七条,第二款提供“资格证书盖章复印件”,根据国务院2021年下发文件(建办标﹝2021﹞26号)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因此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有所体现即可。其余内容无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