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梁电子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二期)(第一阶段)

审批
福建-泉州-晋江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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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82MA2YEAAH8K胡道鑫
王俊英**省**市**市
****学园建兴路36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二期)(第一阶段)****
2021版本:080-电子器件制造C3973-C3973-集成电路制造
**省**市**市 ****学园建兴路368号
经度:118.58123 纬度: 24.76764****环境局
2021-04-07
泉晋环评〔2021〕表45号****0582MA2YEAAH8K001U
2020-05-08562243
1208****
****0582MA2YEAAH8K闽投(厦****公司
****0206M0001TRD3G**市翰****公司
****0200MA31HGFT2C2024-12-23
2025-03-192025-04-16
https://www.****.org/yanshou/37605.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TFBGA 48000万个/a、SiP 6000万个/a、IC测试69600万个/aTFBGA 4080万个/a、IC测试22800万个/a
项目分阶段建设、验收,TFBGA 43920万个/a、SiP 6000万个/a、IC测试46800万个/a,待其建成、投产后进行下一阶段的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见报告表一“3、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见报告表一“3、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
根据图2-2,焊线封测(WB A,ssy)生产工艺优化调整,与环评比较新增上组件、助焊剂清洗、电浆清洗、点胶、溅镀,其中助焊剂清洗产生有机废水,其余新增生产工序无废水及废气产生。有机废水依托1#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氨氮、BOD5、SS、总磷、总氮、LAS,未新增污染物种类;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未超过环评许可排放总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见报告表2-2见报告表2-2
环评设计在1#污水处理站屋面**1套“沸石浓缩转轮+RTO”处理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目前项目(第一阶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依托一期项目1#污水处理站屋面2套“沸石浓缩转轮+RTO”(1备1用)进行处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因此依托的废气处理设施满足处理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见报告表2-2见报告表2-2
根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期项目第三级防控措施依托一期已建的雨水排放系统(4个雨水排放口及事故应急池)。实际二期项目增设2个雨水排放口,均配套切断阀和集水井与污水提升泵,并增设1座780m3的事故应急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95.076 223.219 0 0 95.076 95.076
0 356.5148 837.071 0 0 356.515 356.515
0 28.5212 66.966 0 0 28.521 28.521
0 0 0 0 0 0 0
0 30.0282 89.288 0 0 30.028 30.028
0 0 0 0 0 0 0 /
0 0.1444 0 0 0 0.144 0.144 /
0 0.5729 0 0 0 0.573 0.573 /
0 3.4214 0 0 0 3.421 3.421 /
0 5.7974 0 0 0 5.797 5.797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依托一期1#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系统: (1)含悬浮物废水处理系统1套(编号:TW001,设计处理能力为1800m3/d)。 (2)有机废水处理系统1套(编号:TW002,设计处理能力为850m3/d)。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套(编号:TW003,设计处理能力为400m3/d)。 (4)酸碱废水处理设施1套(编号:TW004,设计处理能力为400m3/d)。 (5)回用水处理系统1套(编号:TW005,设计处理能力为3200m3/d)。 (6)其他电镀废水处理系统1套(设施编号:TW008,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m3/d)。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20)表1半导体器件间接排放标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生产废水采用分质分流处理。依托一期项目已建1#污水处理站各废水处理系统,其中含悬浮物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400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有机废水处理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m3/d(处理工艺为“接触氧化”)、酸碱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400m3/d(处理工艺为“酸碱中和”)、回用水处理系统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440m3/d(处理工艺为“UF+RO”)。生产废水经各系统处理达标后经总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含油废水经隔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废水总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pH6.3~6.4、COD107~114mg/L、BOD549.1~54.3mg/L、SS15~27mg/L、氨氮5.92~6.60mg/L、TN6.99~7.96mg/L、TP0.59~0.64mg/L、LAS0.46~0.56mg/L、Cu<0.05mg/L、总锡<8.0×10-5mg/L,符合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20)表1半导体器件间接排放标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1#污水处理站屋面**的1套“沸石浓缩转轮+RTO”(设施编号:TA009),设计风量为72000m3/h,排气筒(P7)高度28m,排气筒内径1.2m。 (2)1#厂务栋屋面**1套“碱液喷淋洗涤塔”(设施编号:TA010),设计风量为90000m3/h,排气筒(P8)高度27m,排气筒内径1.6m。 (3)1#污水处理站恶臭依托1#污水处理站屋面已建的1套“碱液喷淋洗涤塔”装置(编号:TA005),设计风量为12600m3/h,共设1根排气筒(P4),高度25m,排气筒内径0.6m。 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电子产品制造标准;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及表2标准。 (1)项目(第一阶段)已建生产线主要产生有机废气,依托一期项目1#污水处理站屋面2套“沸石浓缩转轮+RTO”(1备1用),设计风量为72000m3/h,2根排气筒(DA007、DA008(备用)),高度28.3m,内径1.5m。 (2)生产废水依托一期1#污水处理站处理,1#污水处理站恶臭依托1#污水处理站屋面已建的1套“喷淋塔”,设计风量为12600m3/h,1根排气筒(DA003),高度27m,排气筒内径0.6m。 ①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7)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58~3.75mg/m3、排放速率为0.14~0.15kg/h,颗粒物排放浓度1.1~1.6mg/m3、排放速率为0.045~0.062kg/h,锡及其化合物、NOx和SO2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电子产品制造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排放速率≤8.58kg/h),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NOx和SO2排放浓度及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8.5mg/m3、排放速率≤1.5824kg/h;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20.093kg/h;NOx排放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3.873kg/h;SO2排放浓度≤550mg/m3、排放速率≤13.181kg/h)。 ②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口(DA003)氨排放速率为0.051~0.058kg/h,硫化氢排放速率为1.6×10-4~3.4×10-4kg/h,臭气浓度229~354(无量纲),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及表2标准(氨排放速率≤14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90kg/h;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 ③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值为0.48~0.95mg/m3、颗粒物浓度值为0.176~0.293mg/m3,硫酸雾浓度值为<0.005mg/m3,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值为<0.02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2.0mg/m3),颗粒物、硫酸雾、锡及其化合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硫酸雾≤1.5mg/m3、锡及其化合物≤0.24mg/m3)。 ④厂区内2#生产厂房P1外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值为1.07~1.24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1h平均)(非甲烷总烃≤8.0mg/m3);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值为1.68~1.84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非甲烷总烃≤3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应采取有效消声、减振、降噪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周边应建设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设有设备用房,产噪设备经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厂房屋面设备底座已采取弹簧、橡胶垫减振措施。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值59~61dB(A)、夜间厂界噪声值48~5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应落实地下水防渗措施,按环评文件提出的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对污染防治区域开展地下水防渗工作。项目应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厂区防渗,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防渗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防渗要求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设置。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和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目前依托一期已建的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贮存间,二期固废贮存间已完成土建主体构筑物建设,其内部相关的附属设施暂未建设。目前场地内已硬化,已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险废物应按相关规定贮存、收集、处置,应加强危险废物的储存与转移管理,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收集、运输活动应符合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及时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贮存场所应符合GB18599-2001《一殼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 目前P1生产线依托一期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间。一期项目已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间,且均已采取防渗、四周设有导流沟及临时收集池。二期项目固体废物仓库已完成土建主体构筑物建设,其内部相关的附属设施暂未建设。危险废物已委托****、**志坤****公司、******公司、**省****公司、中能(**)环保****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市骏****公司清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应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应建设足够容积的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并按规范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必须满足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1)企业根据国家环保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文件的要求,2025年1月22日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版本号:QLE-2025-03)****生态环境局备案。 (2)项目危化品仓库、特气化仓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仓库四周设置导流沟及临时收集池,污水处理站酸碱罐区周围设围堰、污水处理站四周设有导流沟等。 (3)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换阀门及配备抽水泵。目前厂区已建一座309m3及一座780m3事故应急池,全厂事故池总容积2910m3。全厂事故池总容积包含了含悬浮物废水处理系统调节池及事故池、有机废水处理系统调节池及事故池、重金属废水事故池、厂区事故应急池、全厂区所有围堰及收集井容积,具体详见表4.2-1。 (4)公司设中控室,厂区主干道、关键设备、重点岗位安装有视频摄像头,集中于中控室统一监控。厂区配备灭火器等相关消防器材、各生产单元、车间设置火灾报警信号系统。报警器与消防水泵、固定灭火系统和通讯等设施联动。 (5)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依托一期1#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系统:(1)含悬浮物废水处理系统1套(编号:TW001,设计处理能力为1800m3/d)。(2)有机废水处理系统1套(编号:TW002,设计处理能力为850m3/d)。(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套(编号:TW003,设计处理能力为400m3/d)。(4)酸碱废水处理设施1套(编号:TW004,设计处理能力为400m3/d)。(5)回用水处理系统1套(编号:TW005,设计处理能力为3200m3/d)。(6)其他电镀废水处理系统1套(设施编号:TW008,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m3/d)。2、依托一期的雨水排放口及事故应急池。1、依托一期1#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系统:(1)含悬浮物废水处理系统1套(设计处理能力为1400m3/d)。(2)有机废水处理系统3套(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m3/d)。(3)酸碱废水处理设施1套(设计处理能力为400m3/d)。(4) 已建3套回用水处理系统(2用1备),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440m3/d。(5)生活污水经单独管网收集由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6)厨房废水经单独管网收集由隔油气浮系统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未投入使用)。2、新增2个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污切换阀门及配备抽水泵。新增1个780 m3的事故应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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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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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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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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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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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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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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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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