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
****拟开展废催化剂**化回收项目,拟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艺技术部分进行优化升级,现对工艺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开展公开自主比选,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合格参选人进行密封竞价参选。
|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服务期 |
| 1 |
废催化剂**化回收项目 工艺技术咨询 |
/ |
详见第四章 |
半年 |
| 服务地点:**省**市******车站路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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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参选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参选,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参选,否则其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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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选人资格要求
1.1 参选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3 参选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 参选人与比选人无法律纠纷;
1.5 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
2. 参选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2.1 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17:00之前(以收到参选文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2参选文件正本1套和副本1套,每套参选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参选文件装袋(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2.3 递交参选文件的地点为:**省**市******车站路31号,联系人:丘先生,联系电话:152****2474。外包装上必须注明参选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以及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均不予受理。
3.评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1名中选人,作为废催化剂**化回收工艺技术咨询项目服务商。
4.最高限价
本次比选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5万元(含税)(大写:伍拾伍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参选无效。
5.参选保证金
5.1参选保证金:¥11000(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5.2参选保证金****银行的参选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在:2025年4月25日17:00之前汇到比选人指定的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废催化剂**化回收工艺技术咨询项目参选保证金。
5.3 参选有效期为参选文件接收截止期后30日,参选保证金有效期与参选有效期一致。
5.4 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无息退还,或者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其他参选人的保证金将在中选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无息退还。
6.其他
****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比选联系人:丘先生,联系电话:152****2474
纪检监督及电话:林女士 0591-****0021
联系地址:**省**市******车站路31号
废催化剂**化回收工艺技术咨询项目比选文件-4.17-修改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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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