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协助开展稽查作业服务采购公告(02)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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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引入中介机构协助开展稽查作业服务采购项目(02)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以公告形式引入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海关办理一起稽查作业。涉及非贸付汇涉税认定、分摊等工作。工作地点**市,具体工作包括:

(一)分析企业近三年进出口往来账目,以及企业除进出口货物贸易以外,所有非贸付汇往来账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信息费、咨询费、软件费等,约300条记录。

(二)调阅企业对外签订的涉及研发费、技术许可费用、研发费、商标费等对外非贸付汇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国关税法》相关规定,审查非贸付汇项目是否与进口货物相关,并应当计入计税价格,共77份合同。

(三)梳理近三年进口货物情况,约1500条报关单记录。确定需要调整计税价格的进口商品。并对相应的费用进行分摊,计算少缴或漏缴税款金额。

五、项目要求:本项目报名单位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开展****事务所****事务所执业资格。中标单位在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工作报告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报送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京东快递,如因快递原因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视为投标无效)。邮寄地址及收件人:**市**区**三路16号 ****,张先生,187****7270。标书代写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投标人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本公告报名截止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机构查询记录);

****海关稽查项目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与投标机构的所属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按要求完整填写本公告附件投标函(02),其中报价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并进行装订,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七)※投标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出现材料或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问题,均视为响应文件无效,特此说明。标书代写

八、报送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标书代写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齐先生,138****9986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187****7270

附件:投标函(02).docx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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