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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庐镇乡****接待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00449XQ-****0417-000195-1 |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4-21 14:4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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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第一次澄清文件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县庐镇乡****接待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 |
公开招标 |
518.0 |
答疑澄清信息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5-04-17 16:19:40.0 |
| 主要修改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变更:原招标文件中“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现变更为“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 特此通知!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变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更正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 **** 2025年4月21日标书代写 |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附件:
关于“**县庐镇乡****接待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