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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6583630 | 建设单位法人:祁秀瑞 |
| 田腾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南河沟乡扒楼沟村 |
| ****30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1.120833 纬度: 38.75388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08 |
| 晋环审批函〔2023〕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01.96 |
| 2321.5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658363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5MA0LFGFW9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900MA0GRQ0N84 | 竣工时间:2024-08-1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3-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2271tA0D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0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300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 号煤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13 号煤采用大采高分层综采采煤法,全部垮 法管理工作面顶板 | 实际建设情况:12 号煤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13 号煤采用大采高分层综采采煤法,全部垮 法管理工作面顶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井田位于**山脉北段西块,为低山丘陵区。井田内分布有国家二级公益林(Ⅱ级)、**县地方公益林(Ⅱ级、Ⅲ级)、未定级文物扒楼沟遗址、村庄、基本农田、县级公路、小河沟河等保护目标,工业场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和草地。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对井田范围内的居民点、文物、公路、河流、工业场地等保护目标按《报告书》要求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根据《**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晋政办发〔2020〕19号)有关要求,你公司要按照承诺拆除小河沟河生态功****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相关设施,并实施植树种草增绿,建设绿色生态廊道,保护河流生态空间。 2、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位于**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要严格按照水利部门批复的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做好泉域保护相关工作。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不良地质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加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矿井水经处理后首先回用于井下降尘洒水、黄泥灌浆、绿化及道路洒水等,剩余经深度处理后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全盐量低于1000mg/L要求后外排。****水利局以保水函〔2018〕84号文对晋保煤业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了批复。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黄泥灌浆,不外排。初期雨水利用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洒水。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掘进矸石不出井,直接回填井下,严禁矸石随意堆存。****处理站污泥压滤脱水后与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理站污泥压滤脱水后****煤厂。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4、严格落实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目前采暖热源为1台SZL18-1.25-S型的生物质锅炉,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你公司要按照承诺于2023年9月底前将生物质锅炉改造为电锅炉;洗浴热水由空压机余热回收系统提供。原煤破碎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设施;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全封闭,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设施;原煤储存采用全封闭储煤场和简仓。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落实清洁运输有效措施。原煤通过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的****煤厂进行洗选,洗选后的产品煤通过现有铁路专用线经大秦铁路外运。 6、落实“以新带老”环境整改措施。按照承诺尽快完成全封闭储煤场、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做好现有地表沉陷区裂缝、村庄搬迁迹地、取土场的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单位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对工业场地、井田边界、村庄、公路等环境保护目标留设了保安煤柱,针对矿井运行期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地表沉陷、裂缝等问题提出了预防减缓和保护措施;晋保煤矿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已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目前正在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以便日后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根据《**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晋政办发〔2020〕19号)有关要求,公司已拆除小河沟河生态功****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相关设施,重新在位于小河沟河堤外南侧60m处**了1座200m3/h****处理站、小河沟河堤外南侧450m处**了1座200m2的危废暂存间,其他设施均已拆除并实施植树种草增绿等相关措施,保证建设绿色生态廊道,维护好河流生态空间。 2、水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已严格按照水利部门批复的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相关要求,做好了对泉域保护相关工作;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在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不良地质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并建立了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矿井水经处理后首先回用于井下降尘洒水、绿化及道路洒水等,剩余经深度处理后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全盐量低于1000mg/L要求后排入小河沟河;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作为厂区道路洒水、绿化用水及储配场喷淋洒水等,不外排;初期雨水利用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洒水。 3、严格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项目现开采12-13号煤层时,煤层夹矸量小,未进行选矸,矸****煤厂,因此无矸石产生;****处理站污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原煤外售;****处理站污泥压滤脱水后****处理场进行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4、2024年10月,保****管理局以保审管函〔2024〕32号文对《****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1台18t/h生物质锅炉及锅炉房,**2台15t/h(一用一备)及1台2t/h燃气锅炉。 洗浴热水由空压机余热回收系统提供。原煤破碎设置集气罩和布袋除尘设施;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全封闭,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设施;原煤储存采用全封闭储煤场和简仓。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原煤通过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的****煤厂进行洗选,洗选后的产品煤通过现有铁路专用线经大秦铁路外运 6、全封闭储煤场、危险废物暂存间均已建设完成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单位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按批复要求强化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54.5573 | 0 | 0 | 0 | 54.557 | 54.557 | |
| 6.93 | 4.36 | 0 | 6.93 | 0 | 4.36 | -2.57 | |
| 3.69 | 0.079 | 0 | 3.69 | 0 | 0.079 | -3.61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9.1 | 0.1523 | 0 | 9.1 | 0 | 0.152 | -8.948 | / |
| 43 | 1.0872 | 0 | 43 | 0 | 1.087 | -41.913 | / |
| 5.12 | 0.501 | 0 | 5.12 | 0 | 0.501 | -4.61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矿井水经处理后首先回用于井下降尘洒水、黄泥灌浆、绿化及道路洒水等,剩余经深度处理后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全盐量低于1000mg/L要求后外排。 | ****处理站各项污染物出水浓度能够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水质要求;矿井水外排COD、氨氮、总磷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含盐量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中:“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毫克/升”的要求,总悬浮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规定,其余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 |
| 2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作为厂区道路洒水、绿化用水及储配场喷淋洒水等,不外排 | ****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要求。 |
| 1 | 天然气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 | 2024年10月,保****管理局以保审管函〔2024〕32号文对《****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1台18t/h生物质锅炉及锅炉房,**2台15t/h(一用一备)及1台2t/h燃气锅炉 | 燃气锅炉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标准要求 | |
| 2 | 原煤破碎 |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2270-2021) | 在破碎机进、出料口上方各安装一套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一台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破碎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2270-2021)相关要求 |
| 1 | 厂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原煤储存采用全封闭储煤场和筒仓。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 工业场地四周厂界各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 1 | 项目位于**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要严格按照水利部门批复的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做好泉域保护相关工作。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不良地质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加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 | 已严格按照水利部门批复的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相关要求,做好了对泉域保护相关工作;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在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不良地质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并建立了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 |
| 1 | 掘进矸石不出井,直接井下回填;开采的井下矸石与原煤一起从主井提升后,地面无筛分、拣矸工序,矸石和****煤厂,****煤厂合理处置。 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处理场统一处理。 ****处理站污泥由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煤厂;除****煤厂;****处理站污泥由压滤机压滤后定期运至当****处理厂处置。 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贮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生活垃圾、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少量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油桶、在线监测废液等废物。矿方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进行了**化利用或合理化处置,对生态环境未造成不利影响 |
| 1 | 井田位于**山脉北段西块,为低山丘陵区。井田内分布有国家二级公益林(Ⅱ级)、**县地方公益林(Ⅱ级、Ⅲ级)、未定级文物扒楼沟遗址、村庄、基本农田、县级公路、小河沟河等保护目标,工业场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和草地。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对井田范围内的居民点、文物、公路、河流、工业场地等保护目标按《报告书》要求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根据《**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晋政办发〔2020〕19号)有关要求,你公司要按照承诺拆除小河沟河生态功****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相关设施,并实施植树种草增绿,建设绿色生态廊道,保护河流生态空间 |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对工业场地、井田边界、村庄、公路等环境保护目标留设了保安煤柱,针对矿井运行期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地表沉陷、裂缝等问题提出了预防减缓和保护措施;晋保煤矿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已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保障区域生态功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目前正在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以便日后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根据《**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晋政办发〔2020〕19号)有关要求,公司已拆除小河沟河生态功****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相关设施,重新在位于小河沟河堤外南侧60m处**了1座200m3/h****处理站、小河沟河堤外南侧450m处**了1座200m2的危废暂存间,其他设施均已拆除并实施植树种草增绿等相关措施,保证建设绿色生态廊道,维护好河流生态空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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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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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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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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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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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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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