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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教育部国际**与交流司《关于对部分高等专科层次中外**办学机构和项目相关事项予以备案的函》(教外司办学〔2025〕14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校按照来文要求规范实习表述,严格开展境外教材选用和管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国中外**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国中外**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及其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学,落实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加强机构管理,保障办学质量。
附件:中外**办学项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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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
(此件删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