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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普新区经开区排水管渠工程(一期)—辽****段排水工程 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金普新区经开区排水管渠工程(一期)—辽****段排水工程 EPC总承包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金普新区经开区排水管渠工程(一期)—辽****段排水工程 EPC总承包 |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2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 |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经开区片区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 郭铮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辽121********01243 | -5.000000% |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7月17日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主体单位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 | 89.21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 单位名称 | **** | ****集团****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郭铮 | 朱治国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郭铮 | 朱治国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刘维广 | 王陈岗 |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结构工程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水处理)设计高级工程师 |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辽121********01243 | 苏132********04325 | |||||||||||||
| 投标报价 | -5.000000% | -5.000000% | |||||||||||||
| 工程工期 |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7月17日 |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7月17日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主体单位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甲级 | |||||||||||||
| 评审得分 | 89.21 | 83.77 |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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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 ****集团****公司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设****公司),施工投标报价:****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设计投标报价:按照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25%,施工项目负责人:郭铮,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121********01243,设计项目负责人:刘维广,专业及职称:结构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98741;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施工投标报价:****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设计投标报价:按照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21%,施工项目负责人:朱治国,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苏132********04325,设计项目负责人:王陈岗,专业及职称:给排水(水处理)设计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01870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