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服务站土建改造及装修工程,****服务站广告类及软装工程,具体详见网上竞采文件。
|
¥351,642.74 | 1(件) | ¥351,642.74 |
1.网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时间: 2025年4月24日9:00—2025年4月24日11:00。
2.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心。
3.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4.****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心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具体详见网上竞采文件
(一)实施时间
工期:3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开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二)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市**区石马河街道感育路24号。
(三)验收方式
1.工程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组织开展验收。
2.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所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报价范围: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3.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规定、《****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和《******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与其他工程的配合费、规费、税金、文件费、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4.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4.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一概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
4.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4.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4.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中标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4.2.3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如果有),中标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实施方案,经采购人批准后,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及现场签证的工程内容按实结算。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量、价
5.1除采购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供应商质疑作修改外,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评选过程中未发现的,采购人有权按最不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予以修正,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
5.2供应商只有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采购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有权按本工程结算原则中工程变更的组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并按此金额从结算价款中扣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如供应商拒绝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
5.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竞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5.4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与其他工程如弱电工程施工的配合费、招标代理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6.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7.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
7.1安全文明施工费:
7.1.1根据“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四部分组成。
7.1.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渝建[2018]195号、渝建[2019]143号文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各供应商必须按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暂定金额进行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网上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7.2竣工档案编制费:
竣工档案编制费按照《****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执行。
8.材料采购及报价
8.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网上竞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8.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供应商参照材料价格结合市场行情以及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材料运距及运费已经包含在清单中。供应商在材料转运是需先将材料临时堆放在公路上,立即进行搬运,期间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自行考虑,采购人不另行考虑费用。
9.人工费: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相应综合单价中。
10.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为:351642.74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陆佰肆拾贰元柒角肆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5971.2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及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报价时不得调整,否则由作无效处理。
(四)、结算原则
1、清单工程量为暂定,按实结算。
2、结算单价按下列办法确定:合同中已有适用于设计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清单已有的项目单价确定变更单价;合同中有类似于设计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单价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设计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限价组价原则重新组价,并按照供应商报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浮。
3、材料、人工价差不做调整。
(一)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出具审核报告,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汇入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全款)。
(二)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提出退还申请,采购人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应退还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支付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出具发票后,****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基本账户。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凡有意参加网上竞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网上竞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网上竞采实质性要求内容。标书代写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4.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