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对以下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备资质、有意向的服务商联系了解详情,并提供市场调查资料,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采购项目的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自助售货柜(医柜)项目
(二)项目概况:
1.为改善就医体验,提高患者满意度,供应商在****指定位置放置3台自助售货柜(医柜),并向院方支付由此产生的电费和场地费。
2.服务期:三年
3.服务地点:****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供应商需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方式应当包含 “零售”,单纯 “批发” 经营方式不符合要求
2.参加本议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自助售货柜(医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自动售械机陈列器械环境应当满足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贮存要求,并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或者仪器;
2.医疗器械摆放应当整齐有序,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避免阳光直射;如果同时销售非医疗器械,应当充分评估非医疗器械对贮存环境的污染风险,制定措施确保医疗器械贮存环境安全,设置醒目标志并与医疗器械分开摆放。
3.贮存与出货、取货方式,应当有效防止所陈列医疗器械的污染及产品破损风险。
4.应当具备开具纸质或者电子销售凭据的功能。
5.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具备生成销售记录的功能。
6.应当在醒目位置展示经营主体的相关信息、证照,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营业执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编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展示信息应当明显且不易脱落。
7.应当在醒目位置公布企业售后服务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建立畅通的顾客意见反馈机制及退货等售后服务渠道。
8.利用自助售货柜(医柜)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其它要求
1.自助售货柜(医****医院设备科报备。
2.自助售货柜(医柜)销售产品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
3.自助售货柜(医柜)销售产品均为全自费耗材,不纳入医保报销。
4.自助售货柜(医柜)不得销售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5.曾在我院投放过自助售货柜(医柜),有投诉不良记录的,不能参加此次市场调研及应标
6.供应商承诺按国家及院方相关规定进行经营,并保证其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及院方相关的要求和标准。如因供应商销售的产品发生投诉事件的,供应商应第一时间解决,如因质量问题给用户造成损失,由供应商进行处理、赔偿,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第一批投放耗材目录清单,详见附件
六、公告期限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3日
七、递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docx及pdf文件格式)通过邮箱:****@163.com
在2025年4月23日17:30前递交(潜在供应商在邮件主题中填写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公司联系人-手机),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事宜
联系地址:**市防**二**路8号,****设备科,邮编:538021;
联系方式:张工 0770-****230
本次采购市场调研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