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城管局南一环室外高清全彩电子屏维保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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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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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城管局南一环室外高清全彩电子屏维保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

3.项目地点:**省**市**县

4.项目单位:****

5.项目概况:水湖镇南一环室外高清全彩电子屏日常维保服务。

6.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7.项目预算:10万元

8.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10.评标方法:竞价-合理价格法(平均值竞价)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国内注册法人或负责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报名须携带资料:

意向企业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内提交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职称的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履约承诺书、报价函、服务方案、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委托书材料等。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含以上材料及附件)应装订成册入密封袋,资料(一式两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需要盖单位公章,密封在档案袋中,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付款方式:中标后按双方签约的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支付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服务期:壹年。如在服务期内,中标企业能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提供的服务优良,均能优于采购人的要求,可以视情况再续签合同,连续续签不得超过两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7日17时30分

2.获取方式:

(1)供应商自行在本招标公告下载附件1。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拨打0551-****9007。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9时(如因公务冲突变化,将提前电话通知)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县水湖镇**路118号****二楼1号会议室。标书代写

六、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前将投标确认函和报名资料送至****三楼办公室,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县水湖镇**路118号****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易灵珠、余翔 电话:0551-****9007


南一环室外高清全彩电子屏维保项目二次招标文件4.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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