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台山康华医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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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由于你院目前仍因涉嫌******局立案调查,以及你院仍存在未能如期按照规定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清算费用中应退款项250000元****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账户的情况,根据《江****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七十二条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中止医保协议,给予乙方中止医保协议处理, 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一)根据日常检查或绩效考核,发现对医保基**全和参保人权益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我中心现决定继续中止与你机构签订的《江****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24年版)180日(中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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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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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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