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贯彻落实**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盈办发〔2021〕27号)要求,**县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50-11项问题整改,拟进行销号工作。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省生态环境脆弱,加上一些地方过度开发利用、局部地区天然林面积减少、林下种植等因素,野生动植物原环境退化、种群孤立、数量下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受威胁高等植物种类约2600种。其中,滇东**滇西北地区仍然存在传统采集利用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情况,三七、杜仲等野外种群消失,石斛、野生稻等分布点急剧减少。绿孔雀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突出,种群恢复缓慢。
二、整改时限
2025年年底。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2021-2023年依法依规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天然林,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科学适度发展林下经济,确保生态功能不下降。
(二)持续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拯救,开展种群数量监测和野生植物极小种群就地、近地和迁地保护。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偿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21—2024年,与政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关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协同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交易、食用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四)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偿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天然林。落实森林**管护面积****314.95亩,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林地面积****592.30亩(不含非林地面积813.11亩)、商品林林地面积****722.65亩;按起源分:天然林林地面积****826.40亩、人工林林地面积****488.55亩。共聘请护林员1959人,其中:整合公益林、天然林管护队伍1364名(巡护人员1227名、值守人员12名、辅助管理人员125名),中央和省级生态护林员595名。区划管护责任区1535个,责任区责任人1959人。规划设计巡护线路1535条,巡护长度为10099公里。**县天然林停伐补助面积151.24万亩(其中:国有面积为26.47万亩,集体面积为124.77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28.6%。天然林停伐补助涉及全县15个乡(镇)、87****委员会、1071****小组、17540户农户。
(二)持续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拯救,开展种群数量监测和野生植物就地保护。实施了**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救护、引种回归,繁育基地、迁地保护小区建设等多个保护项目。以****国家湿地公园为迁地保护区,分别迁地种植东京龙脑香、**娑罗双、滇桐等3种极度野生濒危植物,滇南风吹楠、滇藏榄等2种**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篦齿苏铁、萼翅藤2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千果榄仁、德宏葡萄翁2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共迁地种植保护珍贵树种234株(每种26株)。野生植物回归保护区域主要在保护区红崩河片区**调压井(该区域为薇甘菊防治精品示范项目的),回归种植面积200余亩,主要回归种植树种为千果榄仁、东京龙脑香、**娑罗双等。有序开展野生动物肇事理赔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理赔率为100%。
(三)建立**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协同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交易、食用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等联合执法宣传行动5次,主题宣传活动12余场次,检查农贸市场210个次;张贴宣传图谱200余套、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宣传牌80张;发放宣传图画500余份,悬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布标12次;通过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关于严禁非法交易野生兰科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告知书》等宣传信息20余条次。
(四)收容救护蜂猴、黑鹳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73只。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共5个工****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