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刘圩镇秦场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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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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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刘圩镇秦场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监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中标(成交)费率:1.266%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刘圩镇秦场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监理项目

服务内容:**刘圩镇秦场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监理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在**境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服务时间: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0.5万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2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2层,联系电话:199****778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刘圩镇府东巷与上青大道交叉口西南80米

联系方式:周镇长 191****6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2层

联系方式:张工 199****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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