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宣传品制作项目的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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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传品制作项目的二次询价公告

****就本中心宣传品制作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投递。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宣传品制作项目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5.1万元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宣传品制作项目清单

2.产品供货周期:7天。

四、供应商需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参加报价的,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法人签字盖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样品实物;

6.报价材料包含:

(1)基本信息:包含物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3)售后方案。

注:材料统一提交纸质,用A4规格纸打印,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封面密封,与样品****中心(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定标方式:

1.我单位负责此项目的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采购会(报价单位无需参加),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以总价最低为准)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标书代写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的供应商,****小组根据供应商详细报价、供应商资质、商家可提供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择优选定供应商;

3.本次询价结果将在本微信公众号公示1个工作日,****中心办公室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后,****一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第一供应商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五、文件投递

1.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17:30(需在工作日投递);标书代写

2.投递地址:**县雪峰镇民主路939****中心3楼办公室;

3.投递要求:需递交纸质版材料和产品实物,需加盖骑缝章后密封。

4.联系方式:疾控中心曾先生 0598-****737。

☆****中心,本****中心所有。

****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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