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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区永阳街道水建小区**村协议搬迁项目评估信息公布如下:
一、协议搬迁范围
**区永阳街道毓秀路21号水建小区1幢、2幢,毓秀路21号-25、毓秀路21号-26、毓秀路21号-27、毓秀路21号-28、毓秀路21号-29、毓秀路21号-30、毓秀路21号-31协议搬迁房屋。
二、协议搬迁规模
范围内有协议搬迁产权住宅房屋48户,未登记房屋7户,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4400平方米。
三、报名资格
符合**市征收评估机构信用评价体系相关信用等级的评估机构。
四、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2日至4月24日。
五、报名方式
评估机构请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并附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和业绩说明)。
地址:****征收管理科102室(永阳街道**新村**路66-32号)
邮编:211200
联系电话:025-****0793
本****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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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